奉节网讯(全媒体记者 潘登)近期,随着气温逐渐升高,一些公共场所“打光膀子”等不文明行为死非复燃,根据《民法典》《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我县从即日起至7月2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之后长期治理。
据悉,本次重点整治城区4个街道的公共场所,包括网吧、酒吧、娱乐厅、广场、夜市摊点等,其他乡镇参照治理。治理内容为脏话、粗话、吼叫、喧哗、音响等扰民噪音,并对不穿上衣、袒胸露背等着装不得体,乱丢烟头纸屑、过街不走斑马线等举止不文明行为,以及其他影响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重点整顿。届时,县创文办将随时跟踪检查,计入平时考核内容。
此次整治,公共场所涉及单位或业主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长期提醒劝导市民及顾客遵守公共文明规定和公序良俗。将组织专门力量现场劝导劝阻,督促其停止扰民行为、不文明行为。城管、公安、住建、市场、商务等主要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将建立巡逻组,坚持昼夜巡逻,对两次及以上劝导劝阻不听不改的市民、物业主人、商家予以行政处置,查验身份证、营业证,对不文明行为登记曝光,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和不诚信记录,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来源:奉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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