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6日,重庆市奉节县消防大队依法对重庆月康老年公寓六号桥服务中心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老年公寓服务中心存在下列问题:
一、地上三层尽头式房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5.1条规定;
二、未设置室外消火栓,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1.2条规定;
三、房间外窗设置阻碍栅栏;
四、食堂与养老院房间间距不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条规定。
以上4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与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条第7.3.3项、第7.4.2项、第7.3.10项及7.1.2项之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c条之规定,经重庆市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体研究讨论,综合判定重庆月康老年公寓六号桥服务中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奉节消防大队建议奉节县人民政府对重庆月康老年公寓六号桥服务中心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于2019年9月30日前整改合格,并在整改合格后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地上三层尽头式房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5.1条规定;
二、未设置室外消火栓,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1.2条规定;
三、房间外窗设置阻碍栅栏;
四、食堂与养老院房间间距不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条规定。
以上4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与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条第7.3.3项、第7.4.2项、第7.3.10项及7.1.2项之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c条之规定,经重庆市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体研究讨论,综合判定重庆月康老年公寓六号桥服务中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奉节消防大队建议奉节县人民政府对重庆月康老年公寓六号桥服务中心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于2019年9月30日前整改合格,并在整改合格后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来源: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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