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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小知识】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指南

2019/7/12 9: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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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县公积金中心获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提取公积金需带身份证件原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最近一年内的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县公积金中心提醒,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外。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

        职工存在骗提套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奉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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